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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管局:关于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几点思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项目要素、项目文本、绩效指标等标准化规范化”等有关要求,湖北监管局联合武汉海关,选取部分重点项目,深入分析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现状,从政策依据、成本动因、标准测算、机制管理、执行反馈等方面入手,提出推动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的相关建议。 

  、规范文件依据,清晰项目功能边界 

  一是梳理项目边界。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行业发展规划、部门工作职责,整合投向趋同、支出范围重复交叉或政策碎片化的项目,实现项目支出边界的规范统一。二是统筹资金使用。坚持量入为出、厉行节约、统筹兼顾、突出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明确预算编制的任务重点,强化零基预算理念运用,加大各类资金统筹力度集中有限财力优先保民生、重点保运转、精准保发展三是加强标准化指导。推进项目“模板化”,变“填空题”为“选择题”,将工作化繁为简,降低预算编制和审核难度,实现立项依据政策化、实施方案合理化、绩效目标科学化、项目活动清单化、支出内容选项化、经费开支标准化。 

  、注重分类突破,研究支出成本动因 

  一是划分活动事项。结合主要工作任务,明确项目活动经济事项支出范围,梳理支出经济分类相关测算信息、预算绩效目标,形成项目支出标准界定表。二是充分吸收意见。在设定支出标准过程中,充分吸纳参考现有标准,结合地域差异和行业规划引入地区或行业标准,总结部门特有标准和现实需求,稳定刚性业务,且留有托底标准,提高执行空间和适度弹性。三是研判成本动因。认真分析研究支出背后的成本动因,将业务职能相关的支出如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专用设备购置费等与业务量关联,人员相关的支出如办公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与编制人数或实有人数关联,资产相关的支出如维修(护)费、租赁费等与资产账面价值、数量等关联,其他难以判断成本动因的支出科目与部门历史平均支出水平关联打牢支出标准建立基础。 

  、突出科学合理,固化支出测算标准 

  一是明确测算要求。牢固树立“紧日子”思想,围绕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的目标,按确保正常履职适度从紧原则合理测算确定资金实际需求量。做到测算过程有公式有算法或具体文字表述,实现标准和口径规范统一,并与预算一体化系统要求有效衔接。二是选取测算方法。结合财政部现有标准、行业或地区标准、部门特有标准和支出实际情况,区分可定额管理和不可或不易定额管理的支出经济分类,再项目子活动为单元,量和结合的方式将支出标准关联到具体经济分类三是分类测算标准。可简单进行定额管理的直接计入标准;无法简单定额但成本动因相对清晰的支出事项,沿用历史平均水平核定;成本动因繁杂、支出标准逻辑不直观的非标准化”事项,活动描述支出内容、标准说明和标准限额给出定性定量规范,确保测算支出需求的口径统一条件成熟可上升为更直观的标准时,再进行优化和固化。 

  、探索长效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推动业财融合。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围绕存量资产数据、人员编制及实有情况、相关业务数据、业务规范、工作流程及必要支出活动,开展预算标准的分析测算、制定及调整工作二是固化协作模式。固化支出标准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标准运行监控和反馈机制持续优化同一项目下不同项目活动、子活动的占比,及时压缩、归并或剔除低效、无效的活动事项,并依据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动态调整预算支出标准,促进预算支出标准的合理化。三是实行动态调整。实行支出标准动态化管理,尤其是对定额明确的标准,要建立因地制宜的差别测定机制和动态匹配的联动调整机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政策变化、物价水平变动、职能履行需要等情况,及时调整定额标准,提升预算分配公平性,持续强化效益优先原则 

  、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标准执行监督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根据项目活动分类和各部门职能分工,协同推进支出标准应用、审核和监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已制定的项目支出标准,全面应用预算编制、评审、执行、绩效管理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实现预算编制和执行有章可循有章必循。二是突出绩效导向。加快建立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强化支出标准绩效导向,每年对预算编制及政策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融入预算各类项目资金、预算各个环节和流程,持续强化评价结果运用,逐步建立完善全过程管理闭环,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率和使用效益。同时,积极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管理刚性,提管理质效三是增强刚性约束。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执行挂钩机制,将标准应用水平作为绩效考核和内控管理重要评分内容。进一步强化预算评审功能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和审核的基本依据,严格“审减率”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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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