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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新时期部门预算监管应有新作为

  湖北监管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对照财政部有关部署要求,积极谋划部门预算监管新思路。

  一、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新的职责定位

  部门预算监管是监管局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要履行好这一重要而光荣的职责,就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服务大局,聚焦重点,发挥优势,推动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属地落地见效,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服务大局,就是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服务于党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服务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需要。聚焦重点,就是要聚焦推动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属地的贯彻落实,聚焦财政体制、预算制度改革需要,聚焦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优势,就是要强化属地特性,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日常管理、协调督导、风险防控和政策调研。

  二、牢记“以人民为中心”,树立绩效管理理念

  党的十九大提出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就必须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让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以绩效管理的视角,评估预算编制是否科学,预算执行是否符合绩效目标,执行结果是否有效,切实减少低效、无效的资金分配和使用,紧紧围绕“以人民为中心”,将有限的财政资金聚焦到“六保”和“六稳”的核心任务上来。

  三、服务财政改革,拓展新的工作领域

  监管局首先是政治机关,部门预算监管也必须紧跟党中央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调整监管方向,丰富监管内容。一是加强重大政策调研,由“审核员”向“分析师”转变,紧紧围绕党中央重要决策和改革的重点难点,通过政策宣讲、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倾听基层呼声,做好重大改革事项的统筹协调,评估政策贯彻落实效果,为资金测算提供依据,为完善相关政策提供建议。二是服务预算管理和改革,由“数据员”向“设计师”转变,发挥贴近基层的优势,在充分了解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主体业务的基础上,更多地关注预算管理制度执行、经费保障、项目库建设等情况,提出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以及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的有关建议,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供参考。

  四、务求监管实效,探索新的工作方法

  一是常态化监管和重点调研相结合。在继续做好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制三个环节常态化监管的同时,选取重点热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如,密切关注过紧日子的要求贯彻落实情况、疫情防控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养老保险改革推进情况、预算绩效管理进展情况等。二是全面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结合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不同的单位性质、行业特点和保障机制,在预算编制和执行环节实施分类监管。如,对行政和参公单位,应该对人员、资产、存量资金、全口径支出等实行全方位监管,对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评估;对高校、科研机构和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项目以及成本控制和资产管理情况作为着力点,有效发力。三是多种审核方法与大数据运用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平台,完善监管数据库,通过大数据分析查找问题所在和薄弱环节,推动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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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