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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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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积极推进中介机构变相截留相关涉农资金

专项整治工作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整治防范中介机构变相截留相关涉农资金专项行动工作指南>的通知》(财办农[2022]5号)(以下简称《指南》)要求和局党组关于整治地方财经秩序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监管三处积极推进有关复核抽查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指南》,把握核查重点。从保障党中央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的高度认识整治工作的意义,组织全处同志认真学习《指南》,领会中央农办、财政部等工作部署的精神;查阅省有关部门报送的《自查报告》和相关资料,积极参加全局开展的查前培训,加强思考交流,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握工作重点。通过学习研讨,进一步明确将查清“是否存在中介机构与政府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导致廉政风险情况和是否存在以中介机构名义向政府相关部门直接代理申报资金项目、上下级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之间的申报材料通过中介机构运转,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等违规行为”作为工作重点。同时,通过自查和复核抽查梳理掌握全省有关涉农资金规模及管理情况,了解中介机构相关情况和运行特点,进一步宣传政策、划出“红线”,切实防范中介机构变相截留相关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政策红利。

  二是梳理相关情况,做到有的放矢。中介机构变相截留相关涉农资金监管是一个较新的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监管三处同志不等不靠,全面收集梳理有关情况,深入研究思考,做好情况、政策、方法等方面的储备。首先是明确“涉农资金”的范围。通过认真学习研究,明确了涉农资金主要包括农业发展资金、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并根据《指南》要求将上述资金中根据项目法分配的资金作为关注重点。其次是按图索骥查找政策依据。在明确涉农资金范围的基础上,查找出《财政部关于修订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等3份政策依据,并注意现行文件和审核对应年度文件政策的衔接。再次是摸索提炼复核抽查方法。根据对《指南》的深入学习和专项行动涉及主体、环节的认真分析推演,研究提出对财政部门、农业主管部门、经营主体、中介机构、司法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分别采取的工作方法、应收集的材料数据和注意事项等,用以指导各审核组开展复核和抽查。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指南》要求,压实有关部门和地方主体责任。在5月10日初步沟通的基础上,联系协调省委农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乡村振兴局等4部门相关处室召开座谈会,交流沟通情况,并针对《自查报告》中不够完整和具体的方面,提出完善全省中介机构总体情况、相关涉农资金分年度分类别分地区资金规模、有关资金管理政策办法等内容的要求。相关部门详细介绍了全省涉农资金管理和前期自查进展等情况,明确表示将积极配合,尽快补齐有关资金数据和政策文件,尽可能摸清中介机构总体情况。座谈会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具体负责整治行动对接配合的处室,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沟通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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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