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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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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多措并举 推进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湖北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监管局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开展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暂行办法》要求,强化政治引领,立足职能定位,突出监管重点,加强结果运用,多措并举做好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加强统筹协调

  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财政工作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不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强化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责任担当,胸怀“国之大者”,立足湖北实情,把转移支付监管作为“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的重要实践和有效抓手,聚焦基层三保、减税降费、乡村振兴、教育、医疗、养老、就业等关键领域,谋划部署整体推进。注重监管融合,强化与省财政厅、省级主管部门联合联动,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共同探讨推进完善监管的措施和途径。

  二、提升监管能力,夯实监管基础

  一是增强知识储备。结合转移支付监管需要,系统学习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深入了解项目总体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对监管领域相关知识、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测算分配方式、申报结算流程、考核评价指标等做到心中有数,让监管更加精准有效。二是优化监管手段。综合运用各类信息系统,强化数据比对,提升日常监管的针对性和专项工作的全覆盖。三是强化内控建设,规范工作流程,统一工作标准,提升监管效能。

  三、坚持点面结合,做好事前事中监管

  一是做细预算申报审核。关口前移,督促主管部门加强数据审核比对,切实履行好初审责任。紧盯关键,依托预算一体化系统和各部门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综合运用数据分析、系统复核、个案抽查、现场核实等方式,确保申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二是做实直达资金常态化监控。通过查看系统,核对预算指标文件等方式,督促转移支付资金及时分级下达。采取线上监控和线下抽查的方式对支出明细数据进行实时监督,及时筛选疑点数据,核实后督促纠偏整改。将直达资金监控与专项审核工作有机融合,提升审核工作质效。

  四、强化跟踪问效,做优绩效评价

  积极开拓创新,探索起草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励补助支出方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操作指南,为进一步做优绩效评价奠定基础。注重综合分析,结合自评和日常监管情况,优选样本评价对象,开展现场抽查;对于未实地抽查的市县,纵向比较往年数据、横向比较各市县数据,使评价工作更具全面性和合理性。同时,在绩效评价工作中关注盘活存量资金、地方政府债务等相关监管内容,开拓预算监管新思路。

  五、深入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注重“走下去”,工作人员深入基层一线,以现场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为线索,在关注资金使用的同时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应对之策,向财政部、省政府报送相关成果。注重“请上来”,结合专项工作,与基层干部共商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的管理举措,上下结合,推动中央重大财政政策在湖北省内有效实施。

  六、聚焦问题整改,做好举一反三后半篇文章

  针对日常监管和专项工作发现的问题,采取及时反馈、发函提醒、问题通报等方式,强化结果运用,促进规范管理。一方面,督促有关县(市、区)立即进行整改,完善项目管理、收回违规使用资金、更正错误关联数据等;另一方面,督促湖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全面自查和专项督导,推动完善制度和堵塞漏洞,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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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