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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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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监管局:学思践悟 守正创新 构建部门预算监管新格局

  近年来,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财政部党组对监管局职能转型的要求,按照“学思践悟、系统集成、整体推进、提质增效”的思路,逐步构建起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为引领、以预算执行管理为核心、以提升预算资金绩效为目标、以协同联动为动力的部门预算监管新格局。

  一、积极求新思变,推进预算监管职能落实落地 

  (一)强化学习研讨,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主动融入转型

  始终把转变思想观念挺在前面,增强融入转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政治属性的认识,将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作为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重要政治责任,锚定前进的“总航标”。充分认识“两个转变”的重要内涵,将部门预算监管作为服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有效推手,绘制转型的“路线图”。以预算执行监管作为切入口,将其他预算监管职责有机贯通,探索高效监管的“金钥匙”。

  (二)明确职责标准,以稳扎稳打的态度全力推进转型

  按照有利于监管范围全覆盖、有利于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有利于形成预算监管合力的原则,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细化工作职责。根据“三定”规定,制定《财政部湖北监管局部门预算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财政部湖北监管局预算绩效监管暂行办法(试行)》,多次修订审核审批内部操作规程,重塑岗位职责和业务流程,完善了以监管二处总牵头,监管三处、监管四处协同参与的工作构架。二是加强协同联动。研究制定《部门预算监管工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和《在鄂中央预算单位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厘清职责边界,形成了以监管局为头雁,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各司其职的雁阵监管格局。三是强化标准建设。编写工作指引和案例库,让监管有“方向”有“标尺”。联合湖北省税务局、武汉海关等单位选取部分共性项目开展标准化研究,统一项目文本和项目支出明细构成,让预算单位“用得上”“可复制”。

  (三)积极探索实践,以久久为功的决心筑牢监管闭环

  财政部湖北监管局立足监管职责,开展有效探索,形成了以预算执行监控、分析、通报为抓手,预算管理各环节一体推进的监管闭环。一是坚持纵向到底,将所有在鄂中央预算单位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对人员信息、工资数据、存量资产、预算批复、预算执行以及决算等资料进行集成,建立分户监管数据库。二是坚持横向到边,通过预决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银行账户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对所有在鄂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确保专项工作整齐划一,日常监管分类推进。同时,注重各工作模块监管结果的融合利用,实现监管内容和监管结果双循环。三是坚持全方位穿透,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主要职责、人员构成、收支规模、结转结余、内控建设、绩效管理等做到心中有数,多角度挖掘预决算数据,不断拓展监管的广度和深度。

  二、深耕主责主业,推进预算监管工作提质增效 

  (一)“三大环节”持续发力,监管链条更加严密

  1.做实预算编制审核,有效提升预算编制水平。发扬钉钉子精神,为优化财政资源统筹打好“铁算盘”。一是在人员基础数据审核中,以工资数据库为基础,分析年度间人员差异情况,对相应项目予以核减。二是在新增资产审核中,紧盯报废计划和当年购置预算执行两个关键点,紧盯项目中心任务,从严控制非急需非刚性购置需求。三是在重点项目支出审核中,立足部门职责,依据管理办法,结合预算执行监控中易发情况,研判项目支出计划和支出明细测算是否合理,指导单位细化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四是在社保缴费需求审核中,为需求测算打好基础定好标准。

  2.做精预算执行监控,有效提升预算刚性约束。将预算执行作为重中之重,探索形成“一、二、三、四”监管方法。一是立足一本部门预算,以预算批复为根本,对预算执行的及时性和规范性进行整体监管。二是对资金用途、科目分类、支付方式等关键要素加强监控。三是坚持全面监管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线上数据分析与线下实地审核相结合、常态化监管和重点调研相结合三种方式,对行政、参公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立体监控整体收支情况和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对科研院校和公立医院等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靶向监管财政重点项目和资产管理情况;充分利用中央国库支付管理系统数据,辅之以凭证核查、明细账验证、现场监管等多种方式提升监管效率;针对常态化监管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研,发挥“探头”作用。四是统筹直接支付审核、授权支付动态监控、实有资金动态监控、银行账户管理四项日常工作,既作为规范预算执行的有效载体,也为预算执行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3.做优部门决算审核,发挥事后评估规模效应。一是加大自主监管力度。在范围上扩面,自选部分高校开展重点审核。在内容上提质,对所有属地中央预算单位决算编报数据进行收集分析,实现决算数据运用全覆盖。二是多维度做好重点单位审核。全面核实决算数据来源,评估决算编制的完整性、规范性和准确性。结合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复核,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绩。

  (二)“四个服务”拓展内涵,履职尽责更加有为

  1.服务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联合属地高校、科研机构开展国家重点实验室运行情况调研、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调研,为财政服务科技创新当好“参谋”;联合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反映湖北实情,共商发展大计。

  2.服务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全口径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多角度运用决算数据,为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强化支出标准运用打好基础。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列出预决算编制和预算执行负面清单,便于预算单位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3.服务联合监管。召开部门预算监管工作会议,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分行业听取意见建议,凝聚深化部门预算监管共识。与部分单位实现支付数据共享、改革措施共商、监管成果共用。与湖北省税务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开展全省联合培训,通过政策解读和案例教学,提升规范意识。

  4.服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主动汇报部门预算监管工作成效,听取代表委员对部门预算管理、行业政策和专项经费管理的意见建议,做好沟通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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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