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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湖北监管局:“四个提升”扎实做好中央转移支付监管工作

  2024年8月8日 来源:财政部湖北监管局

  转移支付资金既体现出中央的关心和重视,也承载着明确的政策目标。为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督促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湖北监管局认真履职尽责,以“四个提升”扎实推进转移支付监管各项工作。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局党组高度重视转移支付监管工作,坚决扛起加强监管的政治责任。一是将重点转移支付事项的决策背景、政策规定和监管要求作为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从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的高度,进一步深化监管工作政治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局党组研究、局长办公会部署,明确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两项重点任务,统筹做好重点绩效评价、专项资金审核、相关政策调研等其他工作;局党组负责人靠前指挥、全过程调度指挥,主持召开多次专题会议研究监管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效传导压力;分管局领导深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绩效评价一线,高位推动工作。三是相关处室不断深化对转移支付监管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分工协同,投入大量人力,扎实开展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提升监管的优先级和协同度 

  落实《湖北监管局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监管工作指引》,不断完善“集中统一领导,加强牵头协调,各处分工联动,全局协作推进”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重点任务的全局协同,突出“一盘棋”,成立局增发国债资金监管工作小组,完善小组例会、专题会议、监管线索和政策要求及时共享、监管成果和经验方法定期交流等机制,高效推进工作。二是优化处室分工协同,强化牵头处室组织协调,提供政策、数据、线索支撑的职责;根据任务性质和工作量,各业务处或按市地“分片包干”负责区域内增发国债项目的监管,或按业务分工承担有关领域的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任务,形成有总有分、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各处室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从区域和领域两个维度将责任落实到人,明责督责的同时充分“赋能”,调动工作积极性,确保实现项目全覆盖、监管全链条的目标。 

  三、创新方式方法,提升监管的系统性和精准性 

  针对转移支付资金特点和监管条件,积极开动脑筋,创新工作方法。如在国债资金监管中探索“坚持一个导向、扭住两条主线、推进三次转化”的“一二三”工作法。一是“坚持一个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充分反映“老问题”和普遍问题,有效发现、深度剖析“新问题”和典型问题。二是“扭住两条主线”,重点分析项目管理和资金支付,建立预警规则模型。项目管理方面,重点关注立项时间、实际开工时间、投资比例适当性和项目资料完备程度等维度,分析运行是否异常,向上延伸申报审批,向下延伸资金使用;资金管理方面,重点关注支出整数、收款人异常等情况,从支付的规范性“穿透”到项目管理。三是“推进三次转化”,第一次“由面到点”,普遍梳理数据,比对产生线索清单,针对性开展重点核实;第二次是“由点到面”,反溯已核证问题相应数据在系统中的反映,验证预警规则有效性,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第三次是“扩展复制”,遵循有效预警规则的逻辑,针对项目进展各阶段的特点,不断新增、优化分析参数,研究新的预警规则,丰富监管“工具箱”。同时,加大信息系统的应用力度,线上线下结合,国债资金监管、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等方面涉及单位数、资金种类数和项目数均有提升,监管覆盖面得到拓展。 

  四、注重成果利用,提升监管的长效性和震慑力 

  贯彻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落实“1+N”成果转化机制,加强监管事项的过程和节点控制,力求达到以监管促规范的目的。一是持续跟进违规问题整改,推进部门、单位追责问责,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压实相关责任人员责任。二是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依责监督作用,针对发现问题向市县政府以及财政、发改、农业、水利等部门印发管理建议函,同时抄送地方驻部门纪检组,从更高层次推动举一反三、系统纠偏,增强监督合力。三是扎实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注重穿透监管、深入研究,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根源,从制度机制反映问题实质,提出完善政策建议,推动监管成果常态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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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8日